她叫回来,恩养更加勤谨。
她的儿子后来因为到远处汲水淹死,妻怕婆婆哀伤孙子,不敢讲,而假称上学去了不在家。婆婆喜吃鱼烩,又不能单独吃,夫妇常努力劳作以供鱼烩,喊邻母共吃。
房舍旁边忽有涌泉,味与江水相同,每天早上都出现一双鲤鱼,常用来供两个婆婆吃。
赤眉军的散兵经过姜诗的乡里,说道,“惊动大孝之人一定触犯鬼神。”
当时年岁饥荒,贼就送一些米肉给姜诗,姜诗受而埋起来,近藩也保了安全。
永平三年,察孝廉,显宗下诏说,“大孝之人入朝,所有举报者一概听他平定。”
从此都拜为郎中。姜诗不久授职江阴令,死在官位。所居之地,乡人替他立祭祀。
…… ……
沛郡周郁之妻,同郡赵孝之女,字阿。少年时学习礼仪古训,习于妇女之道,可周郁骄傲懒惰轻躁,多做无礼之事。
周郁之父周伟对赵阿说,“新妇是贤者之女,当用正道纠正丈夫。周郁不改过,是新妇之过。”
赵阿拜而受命,退下对左右的人说:“我没有楚国的樊姬、齐国之卫姬的品行,所以公公责备我,我说了而丈夫不听,公公必说我不奉教令,那么罪在我了;如果说了管用,这就是儿子违背父亲而听从妇人,那么罪在丈夫了。人生如此,有什么意思!”
于是自杀。当时的人没有不同情她的。
——真他母亲的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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